为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,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徐州抓龙筋spa,根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“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,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”等有关规定,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!
一、2020年9月1日起,在徐州市区范围内(含铜山区、贾汪区)驾驶徐州泰式抓龙筋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2020年12月1日起徐州泰式抓龙筋,在丰县、沛县、睢宁县、邳州市徐州抓龙筋会所、新沂市范围内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二徐州泰式抓龙筋、违反本通告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徐州有没有抓龙筋